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藏龙岛片区)深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藏龙岛片区)深基坑监测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汤逊湖项目”)在一期工程控制点源污染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削减面源污染负荷,移除内源重污染区存量污染,为实现2025年汤逊湖水质改善创造条件。本项目合作期30年(建设期3年+运维期27年)。
汤逊湖项目藏龙岛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主要新建地下净水厂和初雨调蓄池,主要包含藏龙岛地下净水厂工程和油坊陈河初雨调蓄工程,工程投资约12.15亿元。
藏龙岛地下净水厂工程:新建地下式藏龙岛地下净水厂和光谷大道初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2.25万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约7万吨/天,初雨处理规模约3万吨/天,初雨调蓄规模约1万立方米;地面建设生态公园,面积约7.2万平方米,包括绿化和铺装等,其中管理和服务建筑面积约0.4万平方米。新建DN1500初雨管道约0.23千米、DN800-1000污水管道约8.66千米,收集谭湖路初雨、藏龙岛污水泵站和流芳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后输送至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泵房。
油坊陈河初雨调蓄工程:新建地下式油坊陈河初雨调蓄池,占地面积约0.76万平方米,规模约4.6万立方米;地面绿化和铺装及建设生产用房等。新建DN500-2000初雨管道和2×B×H=2×4.2m×2m初雨箱涵合计约2.46千米,收集油坊陈河及凤凰初雨,调蓄后输送至藏龙岛地下净水厂。
2.2招标范围
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藏龙岛片区)深基坑监测,主要负责藏龙岛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基坑工程、边坡工程、顶管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该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周边建构筑物等实施第三方工程监测服务(含监测设备采购埋设)。
主要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基坑的变形监测(包含支护结构水平、竖向位移)、顶管施工监测、地表(道路)沉降、周边建筑物倾斜、裂缝等相关指标监测,安装埋设相关监测设备等。
(1)服务内容
1)编制、报审、实施第三方工程监测方案,按要求提交监测结果,及时预警和提出安全建议。
2)对所承担第三方工程监测项目内的施工监测实施监督管理,审核施工监测方案、检查人员及设备状况、验收监测测点、检查监测过程及监测成果等工作,确保形成优势互补、紧密协作的安全监测风险总体控制体系。
3)定期报送监测成果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总承包、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
4)在进行监测工作的过程中,负责与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产权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督部门等的协调工作;
5)根据项目需要,参与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技术交底、验收等。
6)具体内容以满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为准。
(2)技术要求
1)承包方的监测工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提交的监测报告能准确反应汤逊湖项目工程边坡、基坑及周边建(构)筑物结构等的变形趋势。
2)承包方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后,应根据基坑工程重要性等级和基坑设计要求编制监测方案,并报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仪器埋设、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3)在监测过程中,采用工程测量、工程测试及目测三种手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外界因素和监测系统的偶发性误差,从而提供精确度、可靠的、科学的监测数据。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对支护结构、施工情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应及时反馈给建设方及其他单位。
4)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边坡顶部水平及竖向位移,围护结构顶部水平及竖向位移,围护结构深层变形,坑外土体深层侧向位移,锚索拉力,支撑轴力,地下水位等。
5)具体监测内容及频次,应满足《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等相关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出现险情时,应适当加密监测次数。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五章“投标报价表”、第七章“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3年,具体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第三方工程监测服务(监测内容应包含基坑监测)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日期或服务工作内容等业绩特征,须另外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3)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且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第三方工程监测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日期或担任职务等信息,须另外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盖公章的业主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提供2024年12月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团队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人数应不少于8人,均应提供2024年12月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5日17时00分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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