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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微震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2025-09-01 0
核心提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微震监测系统招标公告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一、招标条件本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微震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微震监测系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微震监测系统。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微震监测系统:

标段(包)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通用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备注

1

煤矿微震监测系统

/

1

投入使用36个月或送货到矿后60个月,以先到为准。

 

2.3 交货地点: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微震监测系统,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制造商、代理商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微震监测系统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产品要求: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本安型监测分站、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矿用本安型拾震传感器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防爆合格证;微震监测系统、本安接线盒、通信电缆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所提供的证件均应是有效期内的证件,处于延审的证书视为无效证书;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微震监测系统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3日18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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