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沧东公司机组节能提效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沧东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北距天津市120km,西距黄骅市约55km。沧东公司现有装机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建设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期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正在建设中。一期工程1号机组、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6月、12月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3号机组、4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3月、9月投入商业运行。沧东公司利用机组抽汽供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装置制取淡水,满足电厂生产和生活用水。四台机组均距离纯凝湿冷机组煤耗标杆值有较大差距。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有关要求,拟对一二期机组进行控碳降耗的节能提效改造可行性研究工作。
2.1.2 招标范围:沧东公司一二期各选一台机组,进行节能提效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是通过必要的现场试验,技术调研、收资和技术研究等工作,论证沧东公司一二期机组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提效改造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方案比较,提出工程改造实施的设想,并对不同的技术路线进行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2.1.3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可行性研究成果并通过验收、设计单位移交所有可研资料并履行完成所有合同义务止。
2.1.4 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河北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通流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2份和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性能试验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