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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乌苏能源公司含煤废水处理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9-01 0
核心提示: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含煤废水处理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
 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含煤废水处理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黄河东路482号。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工期暂定140天(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电力设备安装-乌苏能源有公司含煤废水处理改造EPC总承包:污水首先经电子絮凝系统,该系统在颗粒开始移向适合的电极的基础上工作。该工艺被称为“物理极化絮凝”,极板通过释放出极少量的金属离子延长絮凝过程。再进入离心反应澄清器,使颗粒在絮凝过程结束后快速沉降下来,配置快速沉降装置。由中间水泵提升至多介质过滤器,污水处理达标后循坏使用。2台升压水泵(回用水泵)采用变频控制,一运一备,升压泵的入口安装Y型过滤器防止杂物进入升压泵及皮带冲洗水系统。包括勘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力设备安装-乌苏能源有公司含煤废水处理改造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EPC总承包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8-29 09:00到2025-09-05 23: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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