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其BOP设计与技术服务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团旺镇
建设规模:2×1400MWe级核电机组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常规岛及其BOP子项(不包括海淡厂、冷却塔、陆域/海域取排水管线及取水泵房子项)的设计工作以及为一期工程采购、建造和调试提供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培训和项目管理等。
2.3设计服务期
满足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整体工程进度要求以及建安、采购和调试需求。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
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
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
量和服务负责。
3.2资质条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承担至少1个百万千瓦级核电项目常规岛及BOP设计分包(含初步设计)业绩。
3.4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
(1)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设计质量问题;
(3)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被责令停业;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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