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储能智慧运营管理及收益最大化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景峡西风电储能一电站位于新疆哈密市东南约120km连霍高速(G30国道)南侧的戈壁滩上,景峡西风电储能一电站于2022年12月30日并网,2023年5月26日转正式运行,储能电站设备分别选用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80Ah磷酸铁锂电池,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EH-3450-HA-UD变流器,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干式变压器,山东鸿泰友和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气体消防系统,广东锐劲特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工业空调制冷设备,其控制系统选用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BMS电池监控系统,北京天能继保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EMS中央监控系统。储能电站共有1.25MW天诚同创电池舱40个,装机容量50兆瓦/200兆瓦时。
当前储能电站充放电由值班人员手动控制,根据新疆电网分时段电价政策,电网不统一调度期间,有两种充放电收益模式,一是谷时段、平时段充电,峰时段放电是目前储能获益的一种调运方式。传统人员手动控制无法响应风机发电功率实时变化,导致充放电功率把控不够精准,从而造成部分电量的损失;二是电网限电期间充电,采取理论功率减去AGC目标功率方式进行储能充电,在峰时段放电,传统人员手动控制同样存在充放电时间不能与电网限电时间完全吻合,导致部分电量的损失。据统计,2023、2024分别实现充电1525.41万千瓦时和2286万千瓦时,分别实现放电1174.86万千瓦时和1888.63万千瓦时,虽充放电电量有提升,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如何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储能电站的充放电模式的自动调控切换,是实现电站保供、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和提升电站效益的有效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储能电站的利用率,降低配套风电项目限电情况,尽可能最大化提高储能电站收益,现需要委托具有资质和技能水平的单位进行储能智慧运营管理及收益最大化研究工作。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标段不分标包。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储能智慧运营管理及收益最大化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研究内容:
(1)根据电网的峰平谷时段电价,优化储能EMS系统控制策略和BMS系统执行策略,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及智能控制等科技手段,将储能电站充放电收益最大化。利用风电场实时理论功率、实际功率、AGC指令等实时数据接入储能EMS系统进行综合分析风机限电情况,风机限电时段开展储能充电工作,提高风机利用率;利用智能控制手段,实时更新储能设备的充放电功率。
(2)充分利用电网峰平谷时段,精确控制充放电时间,实现“谷充峰放”、“谷充平放”、“平充峰放”三种模式灵活应用,降低充电成本,提高放电效益。
(3)在每日小风天气不发电时段,通过采集送出线路功率数值判断当前上网/下网状态,当判断为下网时可以采取小功率放电抵消配套新能源场站下网电量。
(4)自调用模式需加入风机限电期间放电闭锁逻辑、加入小风天气严禁从电网下网进行充电闭锁逻辑。
(5)除自调用模式外还需设置电网调度模式,即当电网要求储能电站参与电网迎峰度夏等工作,储能电站不得自行开展充放电时,切换至手动模式,按照调度指令开展充放电工作。
2.1.3服务地点:本项目服务地点为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景峡西风电储能一电站。
2.1.4特殊说明:(1)储能智慧运营管理及收益最大化研究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涉及与原设备厂家(例如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等)技术沟通、开放端口等协调工作均由投标人自行完成,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储能智慧运营管理及收益最大化研究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及质保期内需密切关注新疆电网政策、掌握电力交易市场最新变化(例如现货交易机制开通),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时进行储能充放电策略调整,保证招标人储能收益最大化,因政策调整导致的技术改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1研究内容:本项目将研究储能的电网统一调度模式和自调用模式,具体如下:
1)电网统一调度模式:储能电站在节假日保电、季节保供、用电高峰备用紧张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开展充放电工作。
2)自调用模式
限电时段充放电管理:储能电站在风电限电时间段开展充电,提高风电可利用率,减少限电电量,降低限电率;在非限电时段放电(放电最优顺序为尖峰时段、高峰时段、平时段)。
非限电时段充放电管理
谷充峰放:储能电站在新疆电网规定的谷时段进行充电(其中5月至8月充电时间必须涵盖深谷时段),在新疆电网规定的峰时段进行放电(其中1月、7月、11月、12月放电时间必须涵盖尖峰时段)。
谷充平放:储能电站在新疆电网规定的谷时段进行充电(其中5月至8月充电时间必须涵盖深谷时段),在新疆电网规定的平时段进行放电。
平充峰放:储能电站在新疆电网规定的平时段进行充电,在新疆电网规定的峰时段进行放电(其中1月、7月、11月、12月放电时间必须涵盖尖峰时段)。
2.3.2预期目标:项目完成预计提交:发明专利至少1项;实用新型专利至少2项,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提交论文录用通知;软著1项,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研究分析报告1份;储能智慧充放电管理算法1套;供展示的模拟演示系统1套;提交储能智慧充放电管理算法源代码1套;并提供部署操作手册;提交演示终端6台;项目实施后预计每年增加放电电量450万千瓦时,增加收益135万元。(预期目标具体要求见验收内容)
2.4 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月内完成。计划2025年10月-2026年12月进行为期15个月的储能智慧运营管理平台运行模式测试等工作,2027年1月-2027年6月进行为期6个月的试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能的技术研究或算法研发或平台开发或课题研究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08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