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 受河南省信阳监狱的委托,对河南省信阳监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2.1项目
2.2招标编号:ZZMC-2025-140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备清单内的所含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服务、与设备有关的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等,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和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70.35万元。
2.5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的合格质量标准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2.7保修期:1年(包含但不限于消耗品、配件、备品备件等)。
2.8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到位。
2.9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33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员等,且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采购活动;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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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