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2 规 模: 为满足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门港务公司)生产服务设备管理、现场生产综合辅助工作,需配置9名工作人员,其中拖轮及中转船服务管理2名、生产现场辅助设施服务管理4名、流机库及仓库服务管理3名。
2.3 标段划分: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6至2027年度生产辅助设施服务管理标段1。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5 服 务 期: 2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 按要求配置9名生产服务人员,辅助开展生产服务设备管理、现场生产综合等相关工作,应配置人员:船舶海务主管1人,船舶机务主管1人,项目负责兼档案管理1人,综合事务员(A)2人,综合事务员(B)1人,仓库管理组长1人,仓库管理员1人,入库资料员1人。
(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从事港口营运或其它企事业单位配员的服务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09时起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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