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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司)新余250MW 光伏发电项目(石上地块续建项目)集电线路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9-05 0
核心提示:(江西公司)新余250MW 光伏发电项目(石上地块续建项目)集电线路PC 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余250MW 光伏发电项
  

(江西公司)新余250MW 光伏发电项目(石上地块续建项目)集电线路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250MW 光伏发电项目续建工程已由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首批50MW 架空集电线路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WH04-202509-SG11
2.2 项目名称:新余250MW 光伏发电项目(石上地块续建项目)集电线路PC 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及高新区马洪办事处。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集电线路PC 工程包括新建二回35kV 线路接入至220kV竹元光伏电站南面分接箱处,双回架空线路7.2km,单回架空线路0.3 公里,其中地埋部分电缆0.7km。

本工程导线选用JL/G1A-240/30 型钢芯铝绞线,架空地线单回采用36 芯OPGW光缆,双回采用72 芯OPGW 光缆。

2.5 计划工期:暂定2025 年10 月15 日开工,共计50 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土石方开挖、杆塔基础、杆塔组立、导地线架设、杆塔接地、电缆敷设、配合线路整套启动调试、线路架设材料运输、工程用地征占用等。

2.6.1 架空集电线路范围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水保、环保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供货范围内涉及的一切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电气试验(含特殊试验)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通信通道业务的配合调试工作(包含两侧通信线的熔纤)。

2.6.2 供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35kV 集电线路塔基、塔材、导线及配套金属附件、OPGW 光缆及附件、附属设施及标识(按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以及施工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

2.6.3 包括不限于取得跨越公路、输电线路、河流的许可手续文件,送电等重点工作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及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征占地需取得林业、自然资源局的批复报告,负责支付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负责征地手续、征林手续、青苗赔偿(含后期覆绿)、协调地方关系所需的手续等及相关费用;与地方自然资源等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及发生的费用。

2.6.4 本工程相关的各阶段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电力质监站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安全设施标准化、消缺、试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最终达到国网验收要求及大唐集团公司达标投产要求。

2.6.5 工作范围为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水保、安全设施、环保、土地复垦、消防、职业卫生、档案验收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竣工验收等,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2.6.6 本项目与主体工程分界划分:本项目施工范围起于场区地块终端塔至大唐竹元光伏电站南侧分支箱处。(场区箱变上塔电缆敷设、安装、试验由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负责,竹元光伏电站南侧分支箱内电缆接入为本项目施工)。

2.6.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有效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和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 号)相关要求(新老资质更换期间,若提供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 号审批的旧版证书,须为三级及以上)。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0 年9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 个及以上35kV 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35kV 及输电线路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9-19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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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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