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蠡县热电联产项目2×350MW机组工程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北蠡县热电联产项目厂址位于蠡县规划区内,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平原,保定市东南部,地处京、津、石三角腹地,保定、沧州、衡水三市交界处,蠡县辖10个镇、3个乡。厂址地块座落于蠡县规划区内,育才东路以南,规划经三街以东,南水北调管线及规划的东外环路以西。工程本期容量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预留2×660MW机组。在满足河北南网冀中区域供电支撑的同时,可为蠡县及周边县市提供居民采暖热源与工业蒸汽汽源,同时可作为雄安新区可靠备用热源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招标范围: 河北蠡县热电联产2×350MW机组全厂工艺系统正常投入运行、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连续试运行并达标的有关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调试,涉网安全的试验;国家能源局、电网、国家能源集团公司25项反措要求的试验,常规试验;深度调峰试验及深度调峰认证试验等所有的调试试验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台机组168h及供热系统所需试验全部完成并投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单机容量35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调试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5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调试总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