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高压防爆电机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化工”)位于乌鲁木齐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公司主要以煤为原料生产聚烯烃产品,产能达 68 万吨/年。新疆化工厂外输煤系统于2015年投运,原电动机为气体防爆电动机,不符合目前现场防爆要求,现需更换为粉尘防爆电动机。
2.1.2招标范围:新疆化工根据生产所需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7台高压粉尘防爆电动机。为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技术规格要求的防爆电动机。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2.1.5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2.1.6境气候: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所处甘泉堡工业园区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与半干旱气候,深居亚欧大陆腹地,干旱、低温,光照时数多,昼夜温差大,气温变化剧烈。春秋季节不明显,冬寒夏热,具有显著的大陆性特征。年平均气温:7.9摄氏度,最高温度:43.7摄氏度,最低温度-39.2摄氏度,海拔高度:640米。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和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ExtbⅢC T135°Db,其中温度组别不超过135摄氏度均可);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及防爆合格证(防爆标志ExtbⅢC T135°Db,其中温度组别不超过135摄氏度均可)。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粉尘防爆(Extb IIIC或EXtD A21)电动机的合同业绩2份(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本单位或其制造商签署的合同业绩均可)。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