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集团天宇电气厂区环境提升改造、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分标编号:JTGK250211-G01
2、分标名称:天宇电气厂区环境提升改造、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
3、标号:G01
4、招标范围:对厂区环境提升改造,修复路面沉降、裂缝,优化排水系统,确保道路平整、排水畅通,消除安全隐患,强化企业形象与视觉识别,提升绿化景观环境,增设便利员工设施,实现园区规范化与可持续管理。同时配合天宇电气二期厂房项目开工,新建临时停车场解决员工停车问题;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图纸为准。
5、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6、施工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28号天宇电气厂区内。
7、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8、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实际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2个月。
9、项目单位及合同签订单位: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采购文件获得当日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根据《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若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4.本采购活动不接受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保证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
7.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9.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类别包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近六个月社保作为证明材料。
3.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不含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应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建(须含与本项目类似的室外配套内容)施工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报告复印件并提供不少于30%合同总额的发票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作为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专业类别及业绩情况应与所投企业资质专业类别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获取时间内(2025年09月08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09月13日23时59分59秒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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