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昌市瑞建置业 瑞昌市核物理应用研究院先进加速器研发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子项二加速器研发生产中心新建工程)加速器试验大厅综合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瑞昌市核物理应用研究院先进加速器研发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子项二加速器研发生产中心新建工程)加速器试验大厅综合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日09点30分 > 具体按项目部工期计划要求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企业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赣建建〔2020〕11号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资质证书有施工劳务资质(或提供江西住建云“施工劳务企业备案”截图),外省企业有入赣住建云备案截图。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有承包类似的房屋建筑工程劳务综合承包(泥工、钢筋工、木工、架子工等工种中的任三种以上专业或综合承包)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销项发票、相对应银行收款回执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销项发票不低于100万元必须满足项,开票时间截止2025年8月1日前),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备注:销项发票有二维码现场可查询的,提供的复印件或打印件或彩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银行收款回执单(复印件或打印件或彩印件)必须加盖鲜章视为原件。 (3)管理人员配置:必须配置劳务 (4)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向招标人指定银行开设共管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价10%,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6个月的投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两次解冻,工程完工50%,5个工作日内解冻5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剩余履约保证金(开标时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4.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户开户证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开户行转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瑞昌融媒体公众号“祥瑞昌盛””查阅招标公告,最终以在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 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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