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河北乡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装机容量1x12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服务期限:服务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9月,计划结束时间2035年9月(实际开始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具体结束时间以处置完成63800吨飞灰日期截止)。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 (元) |
1. | XM-2025-3- Z-007-03 |
标段D07-03: 克山县绿展环 保发电有限公司飞灰螯合、 运输、填埋等稳定化服务 |
承包人负责飞灰螯合固化处理(包 含螯合剂、吨袋、耗材等供应)、贮存、运输(飞灰螯合设备间至飞灰 暂存间、飞灰暂存间至填埋场,运 输距离约75 公里)、填埋及填埋场 渗滤液处理(如有产生)工作,飞 灰填埋场、飞灰螯合间及所有设 备、飞灰暂存间等的保洁及管理工 作(包括因运输飞灰引起的卫生), 飞灰填埋场的日常维护。包括飞灰 处理产物中重金属浸出浓度监测, 监测频次为每日监测,同时每转运 批次出具CMA 监测报告(当地生态 环境管理部门做出更高要求的按照 执行,委托方不在另行支付费用); 飞灰处理产物中二噁英类每6 个月 出具CMA 监测报告。承包人应提供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飞灰填埋场用 于填埋固化后飞灰,填埋库区有效 库容应不低于8 万m3 ,即使用年限 不低于10 年。包括编制环评报告并取得批复及验收,排污许可证办 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办理(根据 实际需要)。填埋飞灰前填埋场定期环境监测,满足排污许可证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监测内容及频次要 求。 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河北乡 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 服务计划开始时间2025 年 9 月,计划结束时间2035 年9 月(实际开始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具体结束时间以处置完成 63800 吨飞灰日期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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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D07-03: 克山县绿展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飞灰螯合、 运输、填埋等稳定化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在近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
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4 .投标人近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 个月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他服务项目完成的具有CMA 检测资质的机构所出具的飞灰螯合固化终产物的检测报告(近两年内项目均可,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检测时间为准)。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完成至少2 个垃圾发电项目螯合剂供货、飞灰螯合固化运行服务及飞灰填埋场运营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服务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和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验收报告、结算证明等任意之一均可;若不提供有效完工证明材料将导致否决投标)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09-16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