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充电桩电气设备及高压电气设备采购(第二批)(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DA2025ZB0831)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3.招标范围:肇庆市高要区高质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存量资产)禄步镇、 莲塘镇、金渡镇、白土镇、新桥镇、小湘镇、蚬岗镇、回龙镇等12个镇街(高要区南岸、马安及金利镇除外)的充电桩电气设备及高压电气设备采购。 4.最高投标限价:¥20764684.60元(含税) 5.交货期:分批次交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2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备的交付。 每批次的设备自收到项目业主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代理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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