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 四川省 2025年电梯室分NCR直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SCTT2025-6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采购电梯NCR直放设备4250台,配套高增益专用天线8500副,配套服务3410台,预估不含税金额1986.76万元,设备税率13%,配套服务税率6%,含税金额2236.56万元。本次招标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预估数量具体如下:
设备名称 |
性能参数及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不含运保费)(元/台) |
运保费 (不含税元/台) |
不含税总价(元,含运保费)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含运保费) |
电梯室分NCR直放设备A |
1.8G+2.6G频段; (1.8G支持25M带宽,2.6G支持160M带宽。) |
840台 |
3600.00 |
30.00 |
3049200.00 |
13% |
3445596.00 |
电梯室分NCR直放设备B |
1.8G+2.1G频段; 1.8G+3.5G频段; (1.8G支持50M带宽,2.1G支持40M带宽,3.5G支持100M宽带。) |
3410台 |
3550.00 |
30.00 |
12207800.00 |
13% |
13794814.00 |
配套服务 |
督导,开通,优化服务。 |
3410台 |
355.00 |
/ |
1210550.00 |
6% |
1283183.00 |
高增益专用天线 |
在1700M-3600M频段为20dBi,数量配比:设备与高增益专用天线与直放站设备配比,按1:2进行。 |
8500副 |
400.00 |
/ |
3400000.00 |
13% |
3842000.00 |
合计 |
- |
- |
- |
19867550.00 |
- |
22365593.00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国铁塔股份 相关要求。
3)交货期限:投标人须在接到订单之日起15个日历天(含)完成供货至四川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4)交货
5)质保期:合同设备试运行期结束后,进入质保期,为期24个月。
1.2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兼投不兼中,标包划分如下:
设备名称 |
电梯室分NCR直放设备A |
电梯室分NCR直放设备B |
配套服务 |
高增益专用天线 |
预估不含税总价(万元) |
预估含税总价(万元) |
性能参数及服务内容 |
1.8G+2.6G频段; (1.8G支持25M带宽,2.6G支持160M带宽。) |
1.8G+2.1G频段; 1.8G+3.5G频段; (1.8G支持50M带宽,2.1G支持40M带宽,3.5G支持100M宽带。) |
督导,开通,优化服务。 |
在1700M-3600M频段为20dBi,数量配比:设备与高增益专用天线与直放站设备配比,按1:2进行。 |
||
标包一 |
70台 |
2120台 |
2120台 |
4380副 |
1034.8300 |
1164.0897 |
标包二 |
770台 |
1290台 |
1290台 |
4120副 |
951.9250 |
1072.4696 |
合计 |
840台 |
3410台 |
3410台 |
8500副 |
1986.7550 |
2236.5593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每类产品的不含税单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任意一项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其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设备名称 |
性能参数及服务内容 |
不含税单价限价(不含运保费)(元/台) |
运保费(无需报价)(不含税元/台) |
电梯室分NCR直放设备A |
1.8G+2.6G频段; |
3600.00 |
30.00 |
电梯室分NCR直放设备B |
1.8G+2.1G频段; |
3550.00 |
30.00 |
配套服务 |
督导,开通,优化服务。 |
355.00 |
- |
高增益专用天线 |
在1700M-3600M频段为20dBi,数量配比:设备与高增益专用天线与直放站设备配比,按1:2进行。 |
400.00 |
-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资料。
2.2核准证书: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准证对应的产品型号须包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所有频段(1.8G、2.1G、2.6G、3.5G)。
注:(1)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若核准证在办理中的,承诺供货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并在正式供货前获得有效证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审查相关承诺。
2.3进网许可证: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进网许可证,进网许可证对应的产品型号须包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所有频段(1.8G、2.1G、2.6G、3.5G)。
注:(1)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2)若进网许可证在办理中的,承诺供货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并在正式供货前获得有效证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审查相关承诺。
2.4检测报告: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检测报告且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6.2.3.★性能要求 3)LTE/NR电梯室分NCR直放设备最大线性输出功率信息:频段1.8G的上行≥20dBm、下行≥30dBm;频段2.6G的上行≥20dBm、下行≥33dBm。“
注:根据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3年1月1日(含)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范围内(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拟投标产品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检测报告上应当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CMA,原件备查。
2.5类似业绩: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电梯基站或直放站或网络控制设备(NCR)销售类业绩;
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签字盖章情况等),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累计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要求等;若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须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各成员分工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投标人之间、联合体之间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
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
⑥联合体参与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按分工界面认定其业绩累计金额。
⑦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6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资料】。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如下:
(1)单个标包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其中承担本项目设备供应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即联合体牵头单位职责分工中不得承担配套服务),承担本项目配套服务的须为联合体成员(即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中不得承担设备供应)。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同一单位在不同的标包可以与不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若某标段A单位已经与B单位组成联合体,则A和B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标包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包投标。
(5)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明确相应职责范围,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设备代理商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投标函。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 (或四川省 )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 (或四川省 )列入【室分天线、无线设备】“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 (或四川省 )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室分天线、无线设备】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注:审查以上情形相关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0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
a、如 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 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 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 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 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规范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手 机:18811547188联系人:李杨QQ:1211306049微信:Li18811547188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hinat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