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8个场站涉网自动化设备维护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灌云风电、合沟风电、大仪风电、陈集风电、沙沟风电、滨海风电、华海金湖光伏、大仪光伏、李中光伏、沙沟光伏、赣榆光伏(含储能)、小纪光伏、陈集光伏、宿迁德信光伏、姜堰光伏、金湖振华光伏、泗洪佳讯峰山光伏、天丰电站、天岗湖光伏、宝应光伏、东台光伏、如东光伏、华林光伏、赣榆光伏、泰兴光伏、徐州中宇光伏、益恒光伏、东海光伏。 2.2 项目规模:新能源公司28个场站风光场站。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1年,具体开始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8个场站涉(CHDTDZ065/18-QT-55801):负责新能源公司28个风光伏场站涉网设备维护工作,主要包括电场涉网设备维护、线路整理、故障处理、数据分析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8个场站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统调光伏场站(集中式50MW及以上)和风电场站各 1 项涉网自动化设备维护或信息化维护类业绩(同一个合同业绩内同时有统调光伏场站和风电场站的业绩则认为是统调光伏场站和风电场站各一项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场站容量、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09 17:00到2025-09-16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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