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白云分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白云分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白云分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出 7 家采购代理机构,综合得分1-5名为中标单位,综合得分6-7名为备选单位。本次为合作意向招标。采购人开展总务类物资和工程类项目、医疗设备及服务等招标采购业务,每个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按招标项目一事一签。
2.2服务期限: 2 年(若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一年一签。
2.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书。
3.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曾经或正在服务项目没有出现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或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3.5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