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08包:500kV电流互感器”已获批准采购,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本期建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
2.2招标范围:包括500kV电流互感器及相关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相应的技术服务等工作,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期:设备交货期为:#1机组合同签订后6个月交付,#2机组合同签订后8个月交付(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4质保期:整套设备性能试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5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国内2份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流互感器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国内1份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流互感器设备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注明用户名称、工程规模等,并由用户盖章证明),提供的投运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招标设备500kV等级及以上的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失信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8时00分至2025年9月22日下午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