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于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自备燃煤机组自主调峰配套1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35kV接地变及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采购。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描述 |
主要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烯烃一分公司 |
35kV接地变及消弧线圈成套装置 |
3300/37kV 37±2×2.5% ZN Ud%=6.0 干式3300kVA调匝式 |
套 |
3 |
详见技术要求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货物):合同签订后55日内交货,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2.2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2.2.3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清水营煤矿光伏区。
2.2.4付款方式: 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合同货物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货物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性能验收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2.2.5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额定电压≥35kV且额定容量≥2200kVA)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和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发票扫描件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电压≥35kV(线电压≥35kV或相电压≥20.2kV)消弧线圈成套装置(自动跟踪消弧补偿及选线成套装置)和接地变压器和干式消弧线圈的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3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