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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街能源公司新街一、二井矿井水处理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9-19 0
核心提示:新街能源新街一井、二井矿井水处理EPC工程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
 新街能源新街一井、二井矿井水处理EPC工程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街一、二井位于台格庙新街矿区井田东北部,新街二井工业场地距离新街一井联合场地约7.6km。根据矿区总体规划中的联合布置理念,北部四井地面设施采用联合布置模式,设置矿井水联合工业场地(一井、二井)。矿井水处理系统,位于新街一井联合工业场地场地,矿井水处理站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的原则设计,分为二期。本期建设的一期工程设计承接新街一井、新街二井涌水量。
 
本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是根据新街一井、二井涌水量预测研究成果,规划建设一座处理规模2800m³/h的矿井水处理站。包括:新街一井矿井水预处理、新街一井、二井地面深度处理及脱盐尾水利用在内的水处理系统工程(其中新街二井除浊预处理系统设置于二井井下,本矿井水处理站工程不含此部分内容);废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处理和浓盐水蒸发结晶。
 
为满足近、远期矿井水处理的需求,将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整体布局设计,按一阶段满足1400m³/h处理能力,二阶段再增加1400m³/h处理能力,分步实施,最终扩容至2800m³/h的设计处理规模。本期工程1400m³/h规模矿井水处理站主要由除浊系统、一级软化系统、一级膜浓缩、二级软化+二级膜浓缩、三级软化+三级膜浓缩以及蒸发结晶系统组成。处理后矿井水达标后可作为矿井及选煤厂生产生活用水、矿区生态用水,富余部分外输至工业园区作为生产用水,浓盐水蒸发结晶产品——无水硫酸钠外销作为工业原料,少量杂盐定期由专业公司合规处置。
 
2.1.2招标范围:
 
本次EPC招标范围为新街能源新街一井、二井矿井水处理站一阶段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为满足1400m³/h处理能力要求的所有设备、设施;为满足在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达到2800m³/h处理能力扩建要求所需的公用配套设施及部分必要的先行建设的土建工程;以及通过对机修综合楼改造形成的为本工程服务的中控室、化验室、交接班室(包括矿井水处理站至机修楼之间的管线等附属设施)等功能用房所需的相应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项目承包商须依据初步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工艺调试、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包括施工区域内四通一平(施工用水、用电、采暖、道路及场地平整等临时措施),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全面负责。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工程费用按照初步设计进行费用实行总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规费、管理费、税金、保险费、运输费、人员安全费、调试、联动试车及试运行一年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并将其包含在各分项报价中,该分项报价不予调整,如非发包人要求对原有工程或系统进行变更外,造成工程费用及成本增加的,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包括冬施4个月)完成800m³/h预处理规模;14个月(包括冬施4个月)完成700m³/h深度处理规模及对应的蒸发结晶;17个月(包括冬施4个月)完成一阶段工程EPC竣工验收,满足1400m³/h处理能力的要求,具备运营条件。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投标人须完成授权4项发明专利、4篇中文核心论文、2个团体标准,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为第一作者。
 
2.1.6安全文明标准:报价人现场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的规定,一切由于不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而造成的损害及人身伤亡均由报价人负责。
 
工程移交前需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及环保专项验收。
 
2.1.7施工地点: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1)若设备款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支付,需乙方配合签订三方协议。
 
    (2)本项目关于知识产权成果提交的相关要求详见合同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或性能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竣工验收的处理能力达1.2万m3/天或500m3/h及以上的煤矿矿井水处理EPC总承包业绩1份,①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②处理工艺须包含“预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分盐”完整工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零排工艺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性能验收报告或其它能证明项目已竣工的资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未在合同内载明,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其他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或其它等材料证明项目已竣工验收。另须提供与合同业绩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或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牵头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注:①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已竣工验收的处理能力达1.2万m3/天或500m3/h及以上的(包含预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分盐工艺)的煤矿矿井水处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处理能力达1.2万m3/天或500m3/h及以上的(包含预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分盐工艺)的煤矿矿井水处理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注:①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已竣工验收的处理能力达1.2万m3/天或500m3/h及以上的(包含膜浓缩+蒸发结晶分盐工艺)的煤矿矿井水处理EPC总承包项目或具有1个担任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拟派施工安全负责人须具备相应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人员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上述人员须明确且唯一,不得兼任,提供2025年内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单位,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一方,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③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须岗位明确,且不得兼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1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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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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