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街能源公司目前已进入大规模基础建设期,按照工程排队计划,地面建筑物也马上进入开工建设阶段,为保证地面建筑物建成后能够及时供暖,需开展供暖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供热范围为新街一井(含选煤厂)、二井(含选煤厂)内建筑物采暖、井筒防冻、蒸发结晶及生活热水供热。锅炉房设置3×50t/h天然气煤粉双燃料锅炉;煤粉制备车间设置1×20t/h煤粉制备系统。3台双燃料锅炉主要为新街北部一井、二井供热,采暖季3台锅炉全部运行,非采暖季3台锅炉停运。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3×50t/h天然气煤粉双燃料锅炉+1×20t/h煤粉制备系统以及搭建智慧供能平台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施工、设备购置、调试、联合试车、工程试验检验、竣工验收、质量缺陷修补、质保期(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并试运行一年。一切以实现本工程项目系统功能的设备、材料、建筑、安装等,无论在招标范围中是否说明及单列,均包含在此次招标采购范围之内(不含:厂区围墙、大门、厂区道路、厂区照明、绿化、护坡、硬化、三通一平)。
智慧供能平台建设范围:包括3×50t/h天然气煤粉双燃料锅炉车间+1×20t/h煤粉制备车间生产的监测、决策和调度一体化软硬件平台系统;同时平台为热网、热用户及后期矿井余热等系统的接入预留接口,以实现源网荷一体化协调智能调度,实现节能降碳和用能质量提升。本次招标不包含锅炉房、煤粉制备车间范围以外的控制系统、设备及通讯电缆等的供货和施工,智慧平台须预留软硬件接口,具备与其他热力控制系统通讯的能力。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项目要求
(1)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办理联合场地供暖项目的前期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环评报审、消防报审、施工规划、施工许可等)及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证。
(2)招标人负责提供联合场地供暖项目厂房永久建设用地,负责提供用水、电接入点(新街供水管线形成之前,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承担建设期用水、用电费用。
(3)投标人联合场地供暖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招标人场地其他在建和后续工程安排等实际因素,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安全生产。
(4)投标人须完成授权2项发明专利、2篇中文核心论文、1个团体标准,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为第一作者。
2.1.5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新街一井联合场地。
2.1.6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410天(含冬歇期120天),因招标方原因不具备开工条件以甲方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1.7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1.8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2.1.9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 年 2 月 1 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 号)。
2.2 其他:(1)若设备款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支付,需乙方配合签订三方协议。
(2)本项目关于知识产权成果提交的相关要求详见合同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内容包含单台40t/h(29MW)及以上工业煤粉锅炉岛(系统)设计或安装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付款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须在本单位注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牵头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注:①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须在本单位注册)和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注:①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施工安全负责人须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锅炉生产厂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许可子项须至少包含锅炉制造A级)和该厂家对投标方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本次投标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须岗位明确,且不得兼任。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可以为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次投标中,业绩可以是组成联合体的任一单位独立承接的合同业绩,或组成联合体的多个单位承接的合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19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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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