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平凉市、甘肃矿区、白银市、兰州市
2.2 规模: 本次采购范围为甘肃公司所属火电单位2026年度液碱框架协议采购,框架有效期为1年。
2.3 建设工期: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甘肃公司所属火电单位所需的液碱采购,预估液碱采购总数量7290吨,最终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底,以采购数量和合同终止日期先到者为准。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用量达到预估采购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数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送货方式均为预估,根据实际需求送货。
标段划分: 本次液碱招标划分为2个标包。
2.2.1 标包1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标准:
基层企业名称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备注 |
送货方式 |
平凉电厂 |
液碱 |
吨 |
150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0027809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罐车送货 ,一周一车,30吨左右。 |
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正宁电厂 |
液碱 |
吨 |
150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0123293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罐车送货,一周一车,30吨左右。 |
甘谷发电有限公司 |
液碱 |
吨 |
20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1740595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罐车送货,三﹣四个月送货一次,一次25吨左右。 |
交货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分批交货。中标单位接到订货通知后3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谷发电有限公司、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正宁电厂指定地点。
2.2.2 标包2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标准:
基层企业名称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备注 |
送货方式 |
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
液碱 |
吨 |
10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2347444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罐车送货,预估送货四次。实际根据需求送货。 |
景泰热电有限公司 |
液碱 |
吨 |
42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0027809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罐车送货,预估一个月送一次,一次30吨左右。实际根据需求送货。 |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八〇三分公司 |
液碱 |
吨 |
35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1740595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罐车送货,预估一个月送一次,一次30吨左右。实际根据需求送货。 |
靖远热电有限公司 |
液碱 |
吨 |
50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0123293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罐车送货,约一到两个月一次,一次约70-100吨 |
连城发电有限公司 |
液碱 |
吨 |
60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2347444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液碱每次送货一槽车约30吨,因纯凝机组,供水量较少,送货频次不好确定,储罐空间允许时联系送货。预计每季度送一次,要求供货方应自带卸料设备及备件。 |
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液碱 |
吨 |
32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1339160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罐车送货,液碱一月一次,一次30吨左右。 |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固分公司 |
液碱 |
吨 |
150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2448777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罐车,预计一个月送货7-10车,一车大概30吨。具体根据实际量送货 |
华能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 |
液碱 |
吨 |
300 |
具体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
101847798按照水碱价格报价 |
罐车送货,两月1次,一次送货30吨左右 |
交货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分批交货。中标单位接到订货通知后3日内交货。
注:务必保持sap平台报价和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平台上请核对基层企业名称、物料编码、数量、单位等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需提供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液碱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