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火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在国家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大背景下,火电改造升级成为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与可靠性的关键举措。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新能源院”) 长期承担集团内多家子分公司技术监督与技术服务任务,并负责多项火电领域重大科技研发与示范工程项目。随着火电升级改造需求的持续提升,新能源院开展技术服务及参与火电企业升级改造项目的任务量也将增加。为满足新能源院在火电项目前期研究方面逐渐增长的专业支撑需求,拟采购火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合作商,以配合完成相关火电项目的研究与技术支持工作,服务区域包括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福建及广东。
2.1.2招标范围:根据新能源院业务委托的要求,完成火电项目(检修、技改以及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服务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降耗、清洁低碳、灵活发电、智能智慧以及安全环保等技术方向,内容深度须满足指导初步设计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调研与收资,(2)编制符合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配合编制项目核准或备案所需的申请报告;(4)配合与后续设计单位就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接和澄清,确保技术路线有效落实。
2.1.3交货期(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具体服务进度要求:投标人在技术服务项目委托审批单签订且所需资料到位后 45天内(自招标人提供资料齐全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计起)提交最终报告,如因政府政策、审批人员不在岗等非投标人的因素造成工作延误的,工作期限相应顺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业务包含电力:火电)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电厂可行性研究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火电项目咨询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