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开发建设
中化学建设(海南)
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南岸北片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广告CI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XJS(HN)-2025-03-WS-005)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海南) 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南岸北片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编号:ZHXJS(HN)-2025-03-WS-005)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广告CI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南岸北片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住宅只设计地基与基础工程。包含安置房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挡土墙工程及室外配套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本工程概算总投资金额6560.69万元。项目总体工期240历天。计划2025年8月15日开工,2026年4月15日竣工。
施工合同签订情况:施工合同已于2025年7月9日签订。
3.2采购内容
详细清单及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3.3 交货期:以甲方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4 交货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出《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
3、其他要求:乙方所供产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须符合甲方采购的规格型号清单等要求,货物标的物运达现场并安装后捡收,若有损坏变形等影响使用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不达标可换新。
3.6 其他:无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供应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供应经验的供应商;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能力要求:具有与采购物资供应所匹配的供应设备、生产线等供应能力,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设备出厂合格证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项目或重点工程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证明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至少一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信誉资料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供应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8)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供应企业与其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