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运输及加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吕梁经开区科创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委托服务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危化物运输及氢气加注资格的企业,从事氢气运输及氢气加注服务,该服务对象为特定主体,即科创公司(氢气采购方、氢气使用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标段内容:氢气运输服务,服务费约110万元/年(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量计算);
002第2标段,标段内容:氢气加注服务,服务费约110万元/年(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量计算)
2、招标范围:
001第1标段:氢气运输服务,本服务含从事氢气运输需求的车头(不少于2台,其中使用一台,备用一台)及单体容积不少于350kg的氢气槽车3台(厂区一台、加注站一台、运输中途一台,以实际需求确定)以及能满足运气需求的具有从业资格的司机和押运员薪资保险。即从制氢工厂充装完毕后运输至加氢站,将充满的槽车卸装到位后再将空槽车运送至制氢工厂充装等循环往复过程中的全部内容。
002第2标段:氢气加注服务,本服务包含加注氢气所必须的全部设施(如:加注设施设备、重卡停车加注的场地、安全防护措施、电力设施等满足氢气加注的全部内容)以及具有从业资格的加注服务人员的薪资、保险等氢气加注服务过程中的全部内容。
3、服务地点:山西省吕梁市范围内;
4、服务期限:试运行期为三个月,试运行期届满,双方协商一致时签订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如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续签。最长不超招标人和业主单位的合同期;
5、服务标准:需满足项目需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6、安全目标:
001第1标段:服务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对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人、财、物等安全负责。
002第2标段:服务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并对加注氢气服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标段:
1、资质要求:服务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项,压缩氢或易燃气体)”或类似明确项目。
2、人员要求:服务商须提供由交通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不少于2名的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不少于2名的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证》;服务商还需须提供驾驶员、押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车辆要求:车头不少于2台(其中使用一台,备用一台),槽车不少于3辆,单台容积不低于350kg,承压不低于20mpa,卸氢后瓶内压强不高于6mpa方可从站内运回充气。服务商须提供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的类型为罐式货车或半挂式槽罐车的《道路运输证》、《车辆总体信息》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报告》、《强制险》、《商业险》、《承运险》 ;半挂式槽罐车须提供半挂牵引车和罐式半挂车行驶证。
4、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两个月从事危化运输业务的银行流水证明。
5、信誉要求: 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要用户通报或处罚过;
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被纳入行业“黑名单”;
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查询为准);
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详情请联系13810007781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允许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存在控股、关联、交叉任职的情况。
(2)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企业相关证件,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分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002第2标段:
1、资质要求:服务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氢气加注业务开展前进行氢气加注相关手续的审批。
2、人员要求:持证上岗人员不少于4人,服务商须提供服务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安全作业证、关键岗位操作证、设备操作证、压力容器操作证;
3、场地要求:以中阳县福裕焦化厂为圆心50公里范围内位于主要交通道路旁或大型工矿企业附近并有能力从事氢气加注条件的正常运行的加油站、加气站或综合能源岛等,并有必要的作业场地。需提供相应的场地证明材料(如不动产证书或租赁合同);
4、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两个月站内加注业务的银行流水单。
5、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未发生因产品和服务质量引起的诉讼、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要用户通报或处罚过;
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被纳入行业“黑名单”;
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查询为准);
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允许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存在控股、关联、交叉任职的情况。
(2)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企业相关证件,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分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3日1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9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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