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标段 33-9 新疆能源化工集团五彩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及继电保护安全 技能实训室建设项目
项目机组容量:2×660MW 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北二电厂。
服务期限: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30 日内完成备货,一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日期及数量由招标人通知为 准。
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3 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签订。
2.4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 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202 5-09-01-4 65-09 |
33-9 新疆能源 化工集团五彩湾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热工及继电 保护安全技能实训室建 设项目 |
负责五彩湾发电公司资产范围内的(2×660MW 机组): 投标人承包招标项目热工及继电保护安全技能实训室 装修、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工作等。详见《第 五章招标人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33-9 新 疆能源化工集 团五彩湾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热工及继电保 护安全技能实 训室建设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 (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 成至少 2 个热工或继电保护安全技能实训室建设项目合同等类似业绩或提供全国 火电热控竞赛设备供货等类似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 范围、签字页); (3)投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出具书面质量保证承诺函并盖章 (格式自拟);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设备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函或代理证书, 以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由项目业主踏勘联 系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参与踏勘确认单》,未提交确认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