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综合能力及新核心业务系统支撑能力提升项目系统开发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财务公司贯彻落实集团公司“136”发展战略,围绕“14355”财务发展目标框架,聚焦“稳健、优化、转型、争先”工作主线,立足“服务实体、辅助管理”功能定位,着眼于更好发挥“四个平台”作用,服务集团司库体系建设,构建数智清算体系新应用,通过直联人民银行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CBSP平台),建设财务公司清算平台,统一结算模式,形成“支付-清算-风控-数据”一体化运营模式,切实增强结算平台承载能力和结算通道服务能力;提升新核心业务系统支撑能力,强化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提升应用系统运行性能和服务能力,强化业务连续性保障,切实增强平台承载能力,更好促进集团公司一体化运营和产业链供应链高水平发展,持续巩固行业头部领先地位,建成国内一流资金清算标杆。
本次划分为1个标段(包),其招标范围是:
(1)提升结算业务综合能力,定制开发直联人民银行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财务公司清算平台、综合业务接口平台、前置系统,配套新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开发人民银行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接口,实现清算平台与新核心业务系统集成、前置系统与硬件设备系统集成;
(2)提升新核心业务系统支撑能力,对新核心业务系统提升与优化开发、银企平台提升与优化开发、将银企平台从新核心业务系统拆分形成独立应用并集成。
以及完成上述建设内容的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定制开发、安装部署、接口集成、联调测试、性能测试、搭建自动化测试框架、配合人民银行全国综合业务服务平台验收测试、用户培训、系统上线安全检测、系统试运行及系统验收等工作。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其他:
工期及服务期限:本项目总工期1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整体上线试运行。
项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D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软件开发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1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