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化工货物运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煤炭公路运输、固废厂外运输、厂内固废接渣和短倒运输、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
2.1.2招标范围:
1)、煤炭公路运输服务
煤炭公路运输工作范围:煤炭从 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准东煤矿、红沙泉煤矿、黑山煤矿、乌东煤矿)装车,通过公路运输到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并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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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起始地 |
目的地 |
运距(公里) |
2年预估运输量(万吨) |
投入运行车辆数量 |
车辆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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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准东煤矿 |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
192 |
20 |
10 |
国六标准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或新能源/电重型半挂牵引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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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沙泉煤矿 |
285 |
240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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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黑山煤矿(原路) |
165 |
160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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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黑山煤矿(绕路) |
21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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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乌东煤矿 |
48 |
10 |
10 |
2)、固废厂外运输服务
投标人自行组织车辆及人员,对招标人集中存放在中转渣场或招标人厂内指定地点的固废(详见下表)装车并运输至新疆云润循环经济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大洪沟陶粒页岩矿或生产紧急情况下招标人指定的其它地点,投标人还需配备装载机整理中转渣场内各类固废的齐整与堆放,负责清理活动区域所涉及的相关卫生,包括作业区域、运输道路等范围。除此之外,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工作任务所需的车辆设备、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清理工具、自行解决所属员工后勤保障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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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天) |
性质 |
备注 |
|
|
水份(w%) |
粘车情况 |
||||
|
1 |
气化粗渣 |
正常650~1000(非正常极限工况1200~1400) |
50% |
否 |
投标人配备常用装载机1辆(要求故障状态下及时提供备用车辆),备用履带式挖掘机1辆(用于冬季固废冻结时装卸车等作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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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气化细渣 |
正常400~800(非正常极限工况700~900) |
〉60% |
是 |
|
|
3 |
气化滤饼 |
正常9~10(非正常极限工况30~50) |
40~50% |
是 |
|
|
4 |
气化煤泥 |
正常15~30 |
〉60% |
是 |
|
|
5 |
石灰污泥(含净水厂污泥) |
正常40~70(非正常极限工况90) |
40~50% |
是 |
|
|
6 |
热电锅炉渣 |
正常100~200(非正常极限工况250) |
含水 |
否 |
|
|
7 |
落地粉煤灰、石子煤、检修污泥等其他固废 |
1000~1500吨/年 |
污泥含水 |
是 |
|
|
合计 |
—— |
正常工况约为66万吨/年(非正常极限工况约为76万吨/年) |
—— |
—— |
— |
备注:在非招标人原因情况下,招标人要求正常运行期间每日累计库存量不得高于10000吨;招标人每年开停工检修时间预计约为1个月,开工前必须保证中转渣场零库存。中转渣场至新疆云润循环经济有限公司运距为35公里、至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大洪沟陶粒页岩矿为62公里、至其他处置地点(运距以双方实际测量为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外运至其他地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厂内固废接渣和短倒运输服务
对招标人的固废进行厂内固废接渣操作并短倒运输至中转渣场或招标人指定的厂内其它地点,同时负责清理接渣、短倒等作业涉及的卫生区域,包括接卸作业、运输道路等范围。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工作任务所需的车辆、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清理工具、自行解决所属员工后勤保障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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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天) |
性质 |
短倒车辆配置数量 |
短倒 距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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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份(w%) |
粘车情况 |
数量 |
配置 |
||||||||
|
1 |
气化粗渣 |
正常700~1000 |
50% |
否 |
11辆 (5台气化炉运行、24小时连续接渣,同时8辆接渣、3辆短倒) |
重型自卸货车(前四后八或后八轮) |
<2 |
按车辆包月单价结算 |
|||
|
2 |
气化细渣 |
正常400~600 |
>60% |
是 |
7辆 (24小时连续接渣,同时5辆接渣、2辆短倒) |
重型自卸货车(后八轮) |
<2 |
||||
|
3 |
气化滤饼 |
正常9~10 |
40~50% |
是 |
<2 |
||||||
|
4 |
气化煤泥 |
正常15~30 |
>60% |
是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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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灰污泥(含净水厂污泥) |
正常40~70 |
40~50% |
是 |
2辆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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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化污泥(干化) |
正常7 |
<30% |
否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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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下湿污泥 |
—— |
含水 |
是 |
<3 |
|||||||
|
7 |
热电锅炉渣 |
正常80~120 |
含水 |
否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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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落地粉煤灰、石子煤、检修污泥等倒短 |
1000~1500吨/年 |
污泥含水 |
是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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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临时倒短用车 |
600个台班 |
污泥、煤、煤泥等 |
是 |
600个台班 |
重型自卸货车(前四后八或后八轮) |
<3 |
按车辆台班费结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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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正常约67万吨/年 |
服务期限内包月固定用车预计共计20辆、临时短倒用车600个台班。 |
||||||||
备注:招标人正常运行期间预计使用20辆短倒车辆,投标人为了满足以上正常运行和招标人质量技术要求而自身增加的车辆和人员不再另外付费;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还需设置至少2辆备用车辆,以防运行期间车辆加油、检修、故障等突发情况,保障招标人稳定运行。每年停工检修时间预计约为1个月,检修前后的短倒包月车辆数量将随停开工过程减少或增加,按照招标人通知为准。包月车辆按包月价格结算,临时短倒用车按台班费结算,备用车辆不结算费用。
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通知投标人车辆进厂、退出或全厂检修期间暂停服务等原因造成当月车辆实际服务时间小于30天,该车辆当月服务费用=该车辆实际服务天数×车辆包月单价/30天;若结算金额高于包月服务价格,则按照包月服务价格结算。
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属地生产中心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工作协调,服从生产安排。若遇特殊情况,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负责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清运,清运到有处理资质的垃圾场,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垃圾出厂按吨位进行计价。建筑垃圾主要有如下几类:工业垃圾、混凝土块、废弃包装物、废弃保温材料、其他建筑垃圾等。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1.5项目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2亿元的煤炭汽车运输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200辆,车型要求为国六标准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或新能源/电重型半挂牵引车,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材料。
a、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国六标准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须额外提供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b、如非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国六标准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须额外提供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和租赁合同/协议。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26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