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以具体项目执行情况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以具体项目执行情况为准
建设规模:以具体项目执行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标段一:山东、浙江、福建地区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
此标段专题工作为针对山东、浙江、福建地区的核动力厂厂址的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详细需求见《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专题(山东、浙江、福建地区)集采技术任务书》(25FW1050-01D43KY14JR Rev.0)。
标段二:广东、广西地区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
此标段专题工作为针对广东、广西地区的核动力厂厂址的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详细需求见《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专题(广东、广西地区)集采技术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 年。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 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供方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6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 满足《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其有关导则或《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16)及其配套标准的要求。
3.8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投标人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是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9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0 资质条件:
1)专题承担单位应具有辐射环境监测的相关资质(应有CMA 或CNAS 计量认证资质);
2)熟悉各项目所在海域放射性环境的总体概况和近年状态,过往有涉及海域调查研究专题的经验;
3)具有本专题调查分析所需的全部技术条件和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γ能谱仪、低α/β 计数器、超低本底液闪谱仪等)。
3.1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同类型的过往专题业绩并通过专家评审(专家签 字评审意见或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
3.1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0 月15 日至2025 年10 月21 日00 时00 分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以具体项目执行情况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以具体项目执行情况为准
建设规模:以具体项目执行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标段一:山东、浙江、福建地区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
此标段专题工作为针对山东、浙江、福建地区的核动力厂厂址的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详细需求见《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专题(山东、浙江、福建地区)集采技术任务书》(25FW1050-01D43KY14JR Rev.0)。
标段二:广东、广西地区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
此标段专题工作为针对广东、广西地区的核动力厂厂址的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详细需求见《海洋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专题(广东、广西地区)集采技术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 年。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 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供方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6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 满足《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其有关导则或《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16)及其配套标准的要求。
3.8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投标人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是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9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0 资质条件:
1)专题承担单位应具有辐射环境监测的相关资质(应有CMA 或CNAS 计量认证资质);
2)熟悉各项目所在海域放射性环境的总体概况和近年状态,过往有涉及海域调查研究专题的经验;
3)具有本专题调查分析所需的全部技术条件和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γ能谱仪、低α/β 计数器、超低本底液闪谱仪等)。
3.1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同类型的过往专题业绩并通过专家评审(专家签 字评审意见或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
3.1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0 月15 日至2025 年10 月21 日00 时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