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镇江丹阳市三级物流体系重点示范县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通服网盈科技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镇江丹阳市三级物流体系重点示范县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业主镇江丹阳市三级物流体系重点示范县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WY-20250925-008
三、项目概述:镇江丹阳市三级物流体系重点示范县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四、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镇江市丹阳市三级物流体系重点示范县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包含项目批复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本项目工程总预算为3388.74万元,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载明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5000万元部分费率3‰,≤1000万元部分费率3.4‰,≤500万元部分费率3.8‰)计算,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基准价为10.77万元。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基准价打6折,即10.77万元*60%=6.46万元(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以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基准价10.77万元为基准报折扣,最高限价折扣为60%,报价折扣超过60%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终结算金额计算方式:根据最终审定发布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作为收费基数,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5000万元部分费率3‰,≤1000万元部分费率3.4‰,≤500万元部分费率3.8‰)计算后*投标人报价折扣。(假设投标人报价折扣为45%,即实际结算金额=最终审定发布的工程招标控制价按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后*45%)
五、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承诺能够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6.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4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5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抽查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 核实信息为准)
6.6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8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6.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10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
6.11
(1)投标人拟派
(2)
(3)投标时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
6.12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镇江全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镇江全区)设立服务场所。(注: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
6.13投标人与业主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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