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一二期协同智能化系统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1)协同智能化系统运行稳定性与可维护性提升:通过对协同智能化系统架构升级、可配置性升级、运行状态监控能力提升、升级迭代环境构建等方式,提高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与可维护性。(2)生产运行监护系统升级:针对协同智能化系统等CE-TOS系统核心模块上线应用后的生产模式变化,建立相适配的生产作业监护系统,实现对生产运营计划、调度与运行环节的全面感知、高效监控与应急处置。(3)系统信创适配升级:采用国产自主可控技术栈,对协同智能化系统的底层依赖进行全面升级,实现系统全面的自主可控。
2.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0日历天。
2.1.3.服务地点:河北沧州 黄骅港。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智能调度信息系统开发或建设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并须提供发票对应的网站查询截图,否则按无效业绩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智能调度信息系统开发或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