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 粉尘智能控制与抑尘联动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省成套 受宁波镇海港埠 的委托,拟对宁波镇海港埠 粉尘智能控制与抑尘联动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FW-2025-175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宁波镇海港埠 粉尘智能控制与抑尘联动系统建设,详见第二章 技术规格书。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在现场满足改造条件后,必须在9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并投入试用。试用90日历天后进行验收。总工期为210日历天。
3.服务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软件研发、硬件设备及相关附件的采购、集成、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订立之日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项目业绩(同类型项目是指港口环境在线监测系统、港口大气/水环境监测项目、港口其他智能监测预警系统三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包括①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类型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②结算发票扫描件或验收证明,①和②两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