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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
辽宁锦城石化 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 废贵金属催化剂处置(售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5-0075)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 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 废贵金属催化剂处置(售卖)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北燃20万吨/年润滑油加氢异构降凝装置废贵金属催化剂(约37.05t)处置,并对处置后的贵金属进行回收及售卖,其中铂金106.6205kg(初始采购量);钯金49.5053kg(初始采购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HW50中251-016-50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核准经营规模含铂类催化剂不小于200吨/年,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委托运输的投标人,需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份每份20t及以上废贵金属催化剂处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对应合同、结算发票、贵金属提炼技术资料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扫描件;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7.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