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
一、招标条件
二、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建湖县渔光互补二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其它建筑材料可用汽车直接运到工地。
110kV升压站拟通过1回35kV线路接110kV升压站35kV侧,线路长度约8.6km。该项目平均每年发电量为32100.1万kWh,25年总上网发电量为802502.52万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1225小时。
招标内容与范围: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涉及到的勘测与设计;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与保管等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计划工期:
项目整体工期:2025年11月20日~2026年12月30日;
道路工程施工:2025年11月20日~2026年8月30日;
光伏场区施工:2025年11月20日~2026年10月30日;
全容量并网发电:2026年12月30日;
工程竣工:2027年9月30日~2027年12月30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但工期总日历天保持不变。具体工期节点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除外)。
2.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自2025年7月1日起,许可等级由五级压缩为三级。备注:过渡期内原一、二级证书均满足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财务要求: 具有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4.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类似项目单体容量大于等于100兆瓦。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面复印件及能证明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业绩属于境外承包工程需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说明文件。
5. 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180天内,且必须手写签名)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总监: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4)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 其他要求
(1)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 ECP 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45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参与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17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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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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