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精脱硫、CO2水解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采购精脱硫催化剂68吨,二氧化碳水解催化剂5吨,详见招标范围。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SAP系统物资编码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12959555 |
精脱硫催化剂\ZnO≥80% CuO5-8%\甲醇合成装置 |
TO |
68 |
2 |
12963125 |
二氧化碳水解催化剂\堆密度0.7±0.1kg/L 平均压碎强度≥35N/cm |
TO |
5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预计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中标人需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5日内交货)。
2.2.2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宁夏煤业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中心。
2.2.3付款方式:货物执行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4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2.5质保期:装填运行合格后36个月。
2.2.6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精脱硫催化剂及CO2水解催化剂供货合同业绩各2份(不限定在同一份合同中同时包含两种催化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2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