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各基层企业
2.2 项目规模:石热公司2×200MW供热机组,裕华公司2×300MW亚临界氢冷机组,鹿华公司2×330WM亚临界空冷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化学化工产品-河北区域2025年至2026年生产用大宗化学药品采:河北区域三家火电厂生产用大宗化学药品采购。
1.石热公司采购31%盐酸1500吨,10%次氯酸钠20吨,30%液碱800吨,99.5%工业柠檬酸100公斤,98%工业硫酸300吨,58.5%固态亚硫酸氢钠10吨,500mlAR盐酸试剂30瓶,500ml98%硫酸试剂20瓶。
2.裕华公司采购31%盐酸470吨,10%次氯酸钠65吨,92.5%工业硫酸520吨,30%液碱550吨,氨水50吨500mlAR盐酸试剂20瓶,500ml98%硫酸试剂20瓶。
3.鹿华公司采购30%盐酸100吨,10%次氯酸钠21吨,30%液碱150吨,99.5%工业柠檬酸1500吨,98%工业硫酸30吨,氨水20吨,2500mlAR盐酸试剂24瓶,500mlAR盐酸试剂20瓶,500ml 98%硫酸试剂10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河北区域2025年至2026年生产用大宗化学药品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生产品种包括:盐酸、硫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应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营品种包括:盐酸、硫酸)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品种均包括:盐酸、硫酸、次氯酸钠、氢氧化钠、固态亚硫酸氢钠),且具有生产厂商的授权。生产厂商和其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16 17:00到2025-10-23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