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场址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80号,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依托三期2×640MW燃煤机组分两期建设2台8吨/小时常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气化炉,用于处置荆门市稻壳和建筑模板、树枝粉碎料等生物质燃料。
一期气化装置7#气化炉对应向7#锅炉供生物质燃气,于2012年7月投产。二期气化装置6#气化炉对应向6#锅炉供生物质燃气,于2018年8月投产。由于单台气化炉与燃煤锅炉是一一对应的关系,电厂单台锅炉停机时,相应的气化炉也需要提前停机,降低了气化炉的单台利用小时数。本改造项目是为了尽可能的增大2台气化炉满负荷运行时间,从而获取最高效益,将现有的“气化装置与锅炉一一对应的单元制关系”改造为采用“扩大单元制耦合”改造方案,即:7#气化炉既可以向7#锅炉供燃气,也可以向6#锅炉供气,6#气化炉改造亦雷同,并能实现两台气化炉供一台大锅炉运行方式。对现有气化炉上料系统进行改造,增强燃料适应性,同时增设整套上料系统(含炉前进料系统和地下廊道土建施工)。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荆门生物质气化燃煤耦合降碳灵活性改造EPC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测量、屋面承重载荷核算等)、燃烧器、燃气管道、风机基础的施工,燃烧器、燃气管道、风机供货及安装、阀门供货及安装、燃气隔断(水封、阀门)上料系统、给料系统的供货、施工等。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存储、保管、转运、安装、试验、调试等,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等。上述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专项验收(质检、安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等)、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所有性能测试等。设备竣工时,本项目设备kkS编码系统接入公司ERP系统投入使用。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安全性预评价、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供电、防雷接地、造价分析、执行概算、相关审计工作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4)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2.1.3工期:开工后8个月。从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至初步验收之日止不超过8个月。
2.1.4项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路80号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项目,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载荷复核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供热管道EPC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供热管道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供热管道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供热管道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2)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须具有施工资质);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资质);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具体要求详见【1】资质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17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