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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总部大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2025-2028年)项目公告

   2025-10-20 0
核心提示:本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8年雄安总部大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
 本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8年雄安总部大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

2.2招标范围:

2.2.1大厦消防系统维保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图像型火灾探测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等。进行维保。维保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及实际设备情况,制定具体的维保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2.2.2负责配合服务范围内各系统设备隐患排查、故障处理工作,对各系统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或合理化建议,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2.3积极配合大厦每年消电检工作、各类专项检查以及大型会议保障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3服务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启动区。

2.4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三份消防系统(设备)维保服务类业绩,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9:00起至2025年10月27日17:00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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