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岗矿生活热水换热站、工业区(西区)换热站、工业区(东区)换热站、办公区换热机组、桥东交换站、新大街交换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岗矿生活热水换热站、工业区(西区)换热站、工业区(东区)换热站、办公区换热机组、桥东交换站、新大街交换站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生活热水换热站、桥东交换站、新大街交换站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包)内容(详见供货要求第五章)
002工业区(西区、东区)、办公区热交换站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包)内容(详见供货要求第五章)
2.2 交货地点:云岗矿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02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生产板式换热器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投标的以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的制造商为准;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及对应发票的开票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001标段:含板式换热器、分集水器(分水器、集水器)及配套电控设备的供货业绩。(须在一个合同中体现),(代理商投标的,可以提供代理生产制造商的业绩)
002标段:含板式换热器、分集水器(分水器、集水器)及配套电控设备的供货业绩。(须在一个合同中体现)(代理商投标的,可以提供代理生产制造商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7 18:00至2025-10-22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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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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