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6号1、2、3、4单元加装电梯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6号1、2、3、4单元加装电梯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6号1、2、3、4单元全体业主,建设资金来自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补助款(每台电梯补助增设价格总额的50%,补助上限为每台25万元),不足部分业主自筹支付。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增设范围:新增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6号1单元、3单元、4单元3台室外钢结构电梯、幕墙、连廊、护栏、电梯配电箱及电缆、电梯基础,改造电梯加装需拆除的各单元每层原有垃圾通道、护墙、防盗网等影响电梯及连廊安装的构筑物,影响电梯加装的原有空调移机、管线迁改及完工后的恢复改造,3单元底楼厨房改建,新建或改造基坑周边的排水沟等相关必要的配套设施。 2.3 本次比选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150万元。 2.4 比选范围:本次采购安装共3台电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钢结构井道设计、设备设计、电梯、生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电缆和电梯配电箱进线、钢结构,幕墙,基坑施工等所有费用,工期调整引起的电梯采购价格变化、新梯首次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10年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免费保养,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颁发准用证,税费、技术服务、五方通话(含通话设备及安装),安装调试期间的安全措施,信息联网,质保期内的电信服务及年检、年检费和安全措施(包括安全事故赔偿)及报验,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付给比选人使用,10年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电梯年检,免费保修期内产生的所有电费、物业费、检测费、质保和定期维保等所有费用,即“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内容,中选人根据比选人项目进度需求制定安装及施工计划,分批次进行增设电梯工作,直至本项目验收合格;代办项目实施相关的所有手续等,其余部分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交货 2.6交货期:自进场通知之日起,每批次实施的电梯8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同时通过相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 3.参选人资格 3.1本次比选允许参选人以制造商或代理商身份参加参选。 3.1.1 参选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制造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A、B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A.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消防电梯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改造A级]; B.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3.1.2 参选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3.1.2.1 代理商须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2 取得参选产品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授权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3.1.1条的全部要求。 3.1.2.3 应满足以下A、B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A.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改造A级]; B.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注:本项目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否则各相关参选申请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参选,否则各相关参选申请均无效。 3.1.3 参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2日17时00分。 4.2 比选代理机构收到 “获取比选文件确认表”(报名时填写)后于以上比选文件领购结束时间前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至参选人邮箱(比选文件电子版的发出是在比选文件领取结束时间前的指定时段,未能即刻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的参选人请耐心等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7日11时00分,地点为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负一楼比选厅(重咨大厦车库入口旁的原工商银行网点位置),可见比选当日比选厅指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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