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 二期两台斗轮堆取料机及配套带式输送机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海港阳光采购 拟对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 二期两台斗轮堆取料机及配套带式输送机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5-171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1 |
斗轮堆取料机 |
2台 |
额定/最大堆料能力1600/1920t/h,额定/最大取料能力1000/1200t/h,详见第二章技术需求 |
2 |
带式输送机 |
2条 |
带宽为1400mm,带速为3.15m/s,额定生产率1600t/h,最大生产率1920t/h,采用变频调速,详见第二章技术需求 |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全部设备部件到达现场,先完成一台堆取料机及配套带式输送机的安装、空载及重载调试,再开始第二台堆取料机及配套带式输送机的安装,每台堆取料机及配套设备安装、空载及重载调试时间不超过2个月。总工期11个月内“交钥匙”,如因业主原因,“交钥匙”时间相应顺延。
3.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投标斗轮堆取料机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投标产品的资格和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设计、制造、销售堆料能力≥1600t/h及取料能力≥1000t/h的斗轮堆取料机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堆取料能力的合同内容)以及验收证明(或发票)加盖公章。
3.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带式输送机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