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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城发电厂2026至2027年度生产车辆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2025-10-21 0
核心提示:莱城发电厂2026至2027年度生产车辆委托运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
 莱城发电厂2026至2027年度生产车辆委托运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张家洼镇

2.2项目规模:4×300MW等级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为24个月,即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生产运营-莱城发电厂2026至2027年度生产车辆委托运营:承担莱城发电厂厂内生产用车的运营,委派车辆驾驶员不低于11人(含管理员1人),6个B级或以上驾驶证驾驶员(豪沃自卸车-ZZ3257N4647E1/3辆、洒水车-ZLJ5123GQXDFE5/2辆、清扫车-ZLJ5180TXSDFE5/1辆),5个C级或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庆铃五十铃-QL10403EWR/1辆、江铃五十铃-JXW1031ASC/1辆、装载机-DFL3310A9/3辆C证持有职业资格证)。驾驶员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如醉驾、毒驾、超速50%以上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莱城发电厂2026至2027年度生产车辆委托运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车辆委托运营合同业绩不少于2项,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20 17:00到2025-10-3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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