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榆社县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榆社县充电站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由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助理绿色低碳建设,现需采购13套充电桩设备。
建设地点:山西省内,具体项目地点详见技术资料;
项目名称: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榆社县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标段
本次采购招标的充电桩设备,供货范围如下:
包件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CDZ-01 |
1 |
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480kW |
台 |
4 |
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城区范围 |
2 |
分体式直流快充终端 |
250A普通终端(单枪配置) |
把 |
32 |
||
CDZ-01 |
1 |
6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600kW |
台 |
3 |
|
2 |
分体式直流快充终端 |
250A普通终端(单枪配置) |
把 |
30 |
||
CDZ-03 |
1 |
72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720kW |
台 |
6 |
|
2 |
分体式直流快充终端 |
250A普通终端(单枪配置) |
把 |
68 |
||
3 |
分体式直流快充终端 |
600A液冷终端(单枪配置) |
把 |
4 |
||
备注 |
1、免费提供技术对接5次(充电桩平台、能量管理平台对接),免费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此项需乙方出具相关承诺文件。 2、预留满足甲方其它综合管理平台接口,并予以免费配合。 |
(1)以上设备数量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应以甲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响应甲方的实际需求。
(2)具体设备以各站点要求为准,交货地点为项目单位指定施工地点。
(3)乙方有配合甲方、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的责任,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
(4)乙方应按要求完成设备设计、制造、试验、抽检、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税费、保险费和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工作。
(5)供货范围主要包括:充电桩设备及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技术服务、抽检试验、运保费、产品质量及保险、税费等。
交货期:2025年10月-2025年12月,以甲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分批交货,甲方可根据实际供货情况延长供货时间,乙方须响应实际需求,按需供货(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交货时间,时间调整后,各批次的交货时间顺延。双方以正式签订的交货进度纪要为准,乙方必须满足新的设备交付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代理文件及生产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和商品质量承诺书,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过1项充电桩产品不低于200万元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订单合同及“①设备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②向合同约定买家开具的充电桩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③若提供业绩为框架供货合同,以结算金额为准,还须提供结算证明资料)”;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