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燕大厦智能制造示范中心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 银燕大厦智能制造示范中心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燕大厦智能制造示范中心工程
2.2招标编号:2025017003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4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23号。
2.5招标内容及项目规模
银燕大厦智能制造示范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完成该项目室内搭建,搭建面积为266.62㎡,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区域内建筑装饰、多媒体展示、强弱电等的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装饰装修、强弱电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标人如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资质和(2)资质: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年份要求: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的复印件;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或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5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任意一方提供业绩证明均认可),需提供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双方盖章页。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含)以后任一日期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2家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购买文件、投标、合同签订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如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22:00时至2025年10月22日22:00时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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