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电厂厂房至大坝光纤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沙湾电厂厂房至大坝光纤更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沿沙湾电厂厂房至大坝35kV线路杆塔敷设2条12芯ADSS通信光纤,全长约20公里。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人数不少于1名。
6.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1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1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完成过1个电力线路施工或通信光缆施工相关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和施工范围的页面,提供完工验收证书或竣工报告须有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 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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