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 数字政务中心前置集包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武汉市 数字政务中心前置集包处理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 数字政务中心前置集包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GN2025-HB-7621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为数字政务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全流程外包,含特快前置集包内部处理流程。武汉市数字政务中心特快前置集包处理业务量预计365万件,预计外包费用共计30.9万元/年(不含税),本项目按照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本项目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武汉市 为主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结果有效期2年。
四、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1个标包,拟将项目总预算以及各阶梯单价限价同时设置为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任一限价的,或单项环节报价没有逐级递减的,都将被废标。项目总预算及各区间单价限价如下:
外包环节 | 月业务量区间(万件) | 预估区间业务量 (万件/年) | 单价限价 (元/件)(不含税) | 合计预算(万元/年)(不含税) | |
标包1:前置集包 | 区间一 | 0—21.8万件(含) | 261.6 | 0.0897 | 30.9 |
区间二 | 21.8万—28.5万件(含) | 63.4 | 0.077 | ||
区间三 | 28.5万件以上 | 40 | 0.0622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特设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2、投标人应符合以下业绩要求:须提供一个自2022年1月1日起类似项目业绩:年度或连续12个月以内的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包裹快递或邮件类处理中心\区域中心\分拨中心或类似场地的内部处理项目业绩。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前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条件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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