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黄河尔多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与果洛州玛沁县交界的黄河干流上。
项目概况:黄河尔多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与果洛州玛沁县交界的黄河干流上,工程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兼顾促进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地方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建设规模:工程为一等大(1)型水电站,初拟装机140 万千瓦,初拟正常蓄水位3070米,初拟代表性枢纽工程布置方案为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泄水建筑物、右岸引水系统和地下厂房,最大坝高121m。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完成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专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地勘、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枢纽布置专题及坝址坝型选择研究报告、施工总布置专题报告、装机规模论证报告、水库影响区地质专题研究报告、场内交通道路专题报告、近坝库岸边坡稳定分析及治理措施研究专题报告、泄洪消能与防冲专题报告、输水发电系统设计专题报告、水轮机宽负荷运行CFD 分析与模型试验研究专题报告、溃坝洪水风险分析专题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治安反恐怖防范设计专题、工程安全监测设计专题报告、防震抗震研究设计专题、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节能及碳排放评价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技术服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及为完成预可研和可研全阶段阶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科研试验等工作,承担项目预可研、可研报告、科研试验报告及所有相关专题专项报告的咨询、审查和评估的会务费,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核准、投资决策和开工决策审批等工作,达到可直接指导招标设计工作的深度。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5 章发包人要求。
2.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所有勘察及设计工作,取得项目核准批复意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并通过发包人投资决策、开工决策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服务企业或单位,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近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近15 年内,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2 项及以上已投产发电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预可研及可研阶段勘察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已投产证明资料连续满负荷试运行报告或并网通知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等));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担任过至少1 项一等大(1)型水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须附合同、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10 月21 日至2025 年10 月2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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