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段 14-1 售电市场开发(年代理电量 0.5-1 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山西太原
项目规模:售电市场开发委托服务,年代理电量 0.5-1 亿千瓦时
质量标准:投标人在提供服务期间需保持与用户密切联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用户生产信息、政策影响信息等。项目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用户进行筛选。
服务期内投标人需向项目单位提供签约用户用电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性质、用户电压等级、用户连续 3 个月以上分时月度用电量、用户连续 3 个月以上的用电曲线,用户连续 3 个月以上的已成交电价信息、若有需提供绿电绿证需求信息、虚拟电厂用户资源整合等信息。)
授标原则:针对本批次三个售电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 1 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将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授标,且招标人保留只授标 1 个标段的权利。
标段 14-2 售电市场开发(年代理电量 1-2 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山西太原
项目规模:售电市场开发委托服务,年代理电量 1-2 亿千瓦时
质量标准:投标人在提供服务期间需保持与用户密切联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用户生产信息、政策影响信息等。项目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用户进行筛选。
服务期内投标人需向项目单位提供签约用户用电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性质、用户电压等级、用户连续 3 个月以上分时月度用电量、用户连续 3 个月以上的用电曲线,用户连续 3 个月以上的已成交电价信息、若有需提供绿电绿证需求信息、虚拟电厂用户资源整合等信息。)
授标原则:针对本批次三个售电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 1 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将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授标,且招标人保留只授标 1 个标段的权利。
标段 14-3 售电市场开发(年代理电量 2-5 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山西太原
项目规模:售电市场开发委托服务,年代理电量 2-5 亿千瓦时
质量标准:投标人在提供服务期间需保持与用户密切联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用户生产信息、政策影响信息等。项目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用户进行筛选。
服务期内投标人需向项目单位提供签约用户用电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性质、用户电压等级、用户连续 3 个月以上分时月度用电量、用户连续 3 个月以上的用电曲线,用户连续 3 个月以上的已成交电价信息、若有需提供绿电绿证需求信息、虚拟电厂用户资源整合等信息。)
授标原则:针对本批次三个售电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 1 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将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授标,且招标人保留只授标 1 个标段的权利。
标段 14-4 山西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复杂地形车辆安全辅助驾驶系统研发
项目地点:广西桂林市全州县黄花岭风电场
项目规模:山西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黄花岭风电场位于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总面积约28km²,场站及机群所处地势山脊狭长、植被繁茂,属低山剥蚀丘陵地貌。以该项目为试点,针对当前“弱卫星信号 + 地图空白”的山地场景,构建“低卫星依赖的风电场可通行地图”与“智能定位导航系统”,以激光雷达-惯性-全球定位导航系统(GNSS) 多源融合定位为核心、智能建图为基础,通过一次性精准建图、多次低成本复用,为试点风电场提供全天候、高精度道路引导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
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
标段 14-5 山西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
项目地点:能源公司所辖维检中心及项目部
项目规模:拟为长治维检中心、东北项目部、湘桂项目部配置三台巡检无人机,并为晋中维检中心配置一台载重无人机,详见第五卷“技术规范及要求”。
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标段 14-6 右玉鸿宇二期 110MW 光伏电站委托运维项目
项目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威远镇孙家湾村北
项目规模:直流侧容量 135.3(MWp);交流侧容量 110(MW)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委托方的安全、运行、技术监督等各种生产管理制度,设备零缺陷运行和商业机组非停标准,现场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监督规程、质量标准及各种反事故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标准;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管理验收标准;国家、行业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各种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2025- 10-01- 463-01 |
14-1 售 电市场开发(年代理电量 0.5-1 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
招标范围为: 售电市场开发委托服务包括辅助项目单位与用户达成零售市场购售电关系确认、提供委托服务、开发用户、政策培训、合同谈判及签约等服务。委托服务包含电力零售市场所有类型套餐电量。 |
☐有期限,售电服务预计自【2026】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 24 个月,具体开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到期后三级单位根据服务效果综合评价结果续签第二年合同。 |
1000 |
2. |
2025- 10-01- 463-02 |
14-2 售 电 市场开发(年代理电量1-2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
招标范围为: 售电市场开发委托服务包括辅助项目单位与用户达成零售市场购售电关系确认、提供委托服务、开发用户、政策培训、合同谈判及签约等服务。委托服务包含电力零售市场所有类型套餐电量。 |
☐有期限,售电服务预计自【2026】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 24 个月,具体开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到期后三级单位根据服务效果综合评价结果续签第二年合同。 |
1000 |
3. |
2025- 10-01- 463-03 |
14-3 售 电 市场开发(年代理电量2-5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
招标范围为: 售电市场开发委托服务包括辅助项目单位与用户达成零售市场购售电关系确认、提供委托服务、开发用户、政策培训、合同谈判及签约等服务。委托服务包含电力零售市场所有类型套餐电量。 |
☐有期限,售电服务预计自【2026】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 24 个月,具体开始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到期后三级单位根据服务效果综合评价结果续签第二年合同。 |
1000 |
4. |
2025- 10-01- 463-04 |
14-4 山西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复杂地形车辆安全辅助驾驶系统研发 |
本项目的研究内容围绕“低卫星依赖的风电场可通行地图与智能导航系统”展开,重点解决偏远山区风电场在弱卫星信号和现有导航地图空白情况下的定位与导航难题。新能源场站复杂地形车辆安全辅助驾驶系统研究项目主要包括: 1.多源融合高精度定位模块:开发激光雷达、IMU与 GNSS 等多传感器融合的定位技术,重点解决卫星信号弱/中断区域的连续、可靠定位问题,实现厘米级精度(水平定位误差 ≤10cm)。 2.智能可通行地图构建模块:利用激光雷达点云与车载视觉信息,构建标注道路边界、坡度、可通行区域等信息的轻量化导航地图。 3.动态路径规划与导航模块:开发基于实时环境感知的动态路径规划算法,具备避障响应与路径重规划能力(响应时延<200ms)。 4.系统集成与实地验证:搭建集成上述模块的车载硬件平台,并完成多源数据的实时处理与同步;在黄花岭风电场开展实地测试,全面验证系统性能指 |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除专利、软著取得外所有工作。专利、软著于 2027 年 12 月31 日前取得。 |
1000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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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定位精度、地图准确性、规划响应时间及系统稳定性)。 基于以上要求提供 1 套车载多源融合导航系统(集成激光雷达、惯性测量单元等硬件设备与各任务相关算法部署,具备人机交互界面,提供实时定位、路径规划及导航指引功能)和 1 份可通行道路地图数据库 ,并协助取得发明专利 1 项、软著 1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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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5- 10-01- 463-05 |
14-5 山西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 |
完成山西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4 台无人机供货及取证培训。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合同期限为 1 个月,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发货到指定地点,1 个月内完成培训取证。 |
1000 |
6. |
-2025- 10-01- 463-06 |
14-6 右玉鸿 宇二期 110MW 光伏电站委托运维项目 |
负责右玉二期 110MW 光储一体化项目升压站内及站外设备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健环管理、运行监控管理、维护检修管理、物资及采购管理、其他综合管理等,同时配备符合要求的运维人员、辅助人员及车辆等物资。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计划服务期:3 年 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委托运营合同每年一签,若首年合同履行达不到委托人要求或右玉二期管理方式变更后,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委托人有权不与受托人签署第二年至第三年合同,若次年合同履行达不到委托人要求,委托人有权不与受托人签署第三年合同。(中标人需在正式接管运维电站前两周组织电站负责人和值长入驻电站熟悉现场工作流程、排查隐患,发生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14-1 售电市场开发 (年代理电量0.5- 1 亿千瓦 时)委托 服务项目 |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等;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内不得连续两年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应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三年内新注册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对应材料)。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2. |
14-2售电市场开发(年代理电量 1-2 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
3.业绩要求 近 3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完成 2 个及以上售电市场开发委托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及相关有效证明页),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安全要求 (1)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若未提供,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影响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信用记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4 )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近 三 年 内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在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自行查询)。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3. |
14-3 售电市场开发 (年代理电量 2-5 亿千瓦时)委托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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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4-4 山西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复杂地形车辆安全辅助驾驶系统研发 |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等;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内不得连续两年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应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三年内新注册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对应材料,高校仅需提供部门年度决算文件))。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 2 项及以上导航技术或测控定位技术研发项目工作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安全要求 (1)“36 个月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8 个月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或承包商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企业”,执行安全“一票否决”。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若未提供,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制定安全专篇,明确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应完整、可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低于 90%的投标人,实行“安全一票否决”。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影响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信用记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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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行查询)。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5. |
14-5 山西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 |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无人机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销售企业; (2)代理销售企业须提供所投无人机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2.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等;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内不得连续两年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应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三年内新注册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对应材料)。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业绩要求 近 3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 2 个及以上无人机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安全要求 “36 个月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8 个月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或承包商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企业”,执行安全“一票否决”。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若未提供,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影响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信用记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4 )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近 三 年 内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在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自行查询)。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
6. |
14-6 右玉鸿宇二期110MW 光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试三级或以上; |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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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电站委托运维项目 |
2.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等;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内不得连续两年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应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三年内新注册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对应材料)。 3.业绩要求 具有近 5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完成至少 2 个 220KV 电压等级及以上光伏运营维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安全要求 (1)“36 个月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8 个月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或承包商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企业”,执行安全“一票否决”。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若未提供,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制定安全专篇,明确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应完整、可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低于 90%的投标人,实行“安全一票否决”。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影响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信用记录); ( 4 )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近 三 年 内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在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自行查询);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人员要求 选派的电站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并且担任 220KV 及以上新能源发电场站站长(副站长)经历不少于 2 年,须提供证明。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