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2025年8月巷道清扫车集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 |
12939200 |
清洁车\柴油\76kW |
1 |
辆 |
哈拉沟煤矿材料供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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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939200 |
清洁车\柴油\76kW |
1 |
辆 |
布尔台煤矿材料供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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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939200 |
清洁车\柴油\76kW |
1 |
辆 |
柳塔煤矿材料供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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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2939200 |
清洁车\柴油\76kW |
2 |
辆 |
大柳塔煤矿材料供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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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939200 |
清洁车\柴油\76kW |
1 |
辆 |
补连塔煤矿材料供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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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939200 |
清洁车\柴油\76kW |
1 |
辆 |
锦界煤矿管理处机电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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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2939200 |
清洁车\柴油\76kW |
1 |
辆 |
乌兰木伦煤矿材料供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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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交货地点:马家塔设备库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40天内到货。
③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60%,出库使用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或到货挂账后6个月履行无争议时付合同金额的3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或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10%价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车辆生产厂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清扫车或清扫装备的合同业绩1台,且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2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9 16:00:00。